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合法合规的

来源:母婴世界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合法合规的全国性母婴行业社会团体组织!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以及相关部门支持下,于2018年10月29日,由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合法合规的全国性母婴行业社会团体组织!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以及相关部门支持下,于2018年10月29日,由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母婴行业公益机构,其机构属性为全国性母婴行业社会团体。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符合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等国务院和民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更是符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章程,以及符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是合法合规的全国性母婴行业社会团体组织。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9日由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批准成立,2019年4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庆典,2019年6月17日在杭州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2020年7月19日在郑州召开了两周年庆典大会。目前全国已有三百多家母婴行业的优秀企业加入了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作为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母婴行业公益性社团组织,将全面组织国内外母婴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的生产企业/商贸公司/连锁门店等以及与母婴产业相关联的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母婴产业上的各类社会活动。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积极沟通政府职能部门和业内企业,并与各大高校合作、与国家级检测机构合作,将产、学、研,融为一体,推动中国母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的成立,让国内母婴行业有了一个更广阔的交流互动平台,让国内母婴厂家、经销商、连锁店与政府部门、院校专家、科研机构,合理而科学的与0-14的母婴产业进行了无缝对接。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成立两年以来,始终秉承关爱宝宝健康成长的初心,在全国组织了近百场的国家级和省级母婴研讨会,培训了上千名高级母婴护理师,面向全国五万多孕产妇进行了母婴护理和育儿教育培训。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在规范母婴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更是用实际行动服务于广大的母婴人群,让母婴健康理念和科学健康育儿走进了千家万户。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将秉承关爱宝宝健康成长的初心为中国母婴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关键词:母婴产业委员会、母婴行业、母婴、社会团体,来源: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母婴产业委员会)

文章来源:《母婴世界》 网址: http://www.mysjzzs.cn/zonghexinwen/2021/0310/789.html



上一篇:生娃住院时,母婴“双腕带”有啥作用?产妇腕
下一篇:十大实用母婴用品揭晓,尿布台无缘入围,你用

母婴世界投稿 | 母婴世界编辑部| 母婴世界版面费 | 母婴世界论文发表 | 母婴世界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母婴世界》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